【子女監護權】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成因以及對策
社會上流傳一句民謠:“軟的怕硬的,硬的怕不要命的,不要命的怕有精神病的。”民謠折射出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,精神病人暴力犯罪后求法無助的現狀和群眾對這種狀況的無奈。我國有16000名暴力犯罪精神病人,已經嚴重影響了群眾的安全、破壞了社會穩定。8月4日北大幼兒園的慘劇讓我們驚心動魄,更讓我們感到沉重的是:當精神病人引發的慘案作為新聞漸漸淡出人們的視線后,精神病人監管無序的現狀沒有任何改變,危害還在繼續發生……精神病人暴力犯罪不僅是司法問題,也是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,本文試就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成因和對策作一簡要探討。
一、 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
1、 侵害目標隨意。精神病人暴力行為所針對的受害人是非常隨意的,受害人猝不及防。1999年夏,精神病人在丹江口市廣播局持刀擾亂辦公秩序,巡警在制止時,被精神病人刺中大腿。2002年2月27日福建永泰縣一名精神病婦女在一條渡船上突然發病,砍死砍傷14名上學途中的小學生。2004年4月29日上午,蘭州市宕昌縣秦峪鄉羊骨堆村小學竄入一名精神病人,沖進教室用菜刀將15名學生以及兩名當地農民砍成重傷。廣州市光復中路的一位精神病患者,在近3年的時間里縱火燒屋4次,經常舞刀舉棍追打路人,甚至用磨尖的鋼筋看到孕婦就捅過去。
2、 報復心理極強。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,對有矛盾的人不計后果、不擇手段報復,而且不達目的不罷休。1999年丹江口市土臺鄉精神病人陳某在盜竊電話機時被鄰居程某發現后,懷恨在心,已經先后5次對鄰居程某的父母、兄弟、妻女報復傷害,程某全家天天提心吊膽、苦不堪言。2003年7月18日下午2時許,寧鄉縣精神病人劉某,因懷恨黃某的父親曾送他住過精神病醫院,手持鋤頭突然打死年僅7歲的黃某。
3、 人身危險性大。精神病人犯罪以兇殺為最多,他們作案的一大特點就是兇殘,且行兇的主要對象是自己的家人。在某市的18件命案中,有5件是精神病人作案。2002年2月7日凌晨4時40分許,浙江蕭山區一名精神病人拿起兩把鐵榔頭,先后砸死睡夢中的妻子、兒子和母親。2004年2月,丹江口市牛河鄉農民譚某因為家庭瑣事 將親身父親殺害后,向當地派出所投案自首。2004年7月10日晚,廣西柳州市職校副校長王某被患有精神病的兒子連捅兩刀,死在宿舍樓的樓道內。
4、 再次危害社會的現象多。眾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,出于種種原因,并沒有被送到指定的醫院強制治療,而是重新回到社會上,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會的現象日益增多。2004年7月1日黃陂的一名22歲的精神病人為了搶奪小孩手中的方便面,將鄰居一名6歲男童殺害。而在8年前,同樣為了一包方便面,該青年將一名7歲女童殺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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